
湖北日报客户端讯(通讯员王真)1月15日,长江团风段水域波光粼粼,一场特殊的增殖放流活动在此举行。两名违法行为人,在团风县农业农村局、公安局、检察院、司法局的联合监督下,将自行购置的4560尾鲢鱼、草鱼等本地适生鱼苗缓缓投入江中,以实际行动弥补生态损害,完成了从“生态破坏者”到“生态修复者”的转变。
据悉,两名当事人此前在举水河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非法捕捞,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破坏了渔业资源自然繁衍与水域生态平衡。案件查处过程中,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坚持“惩治与修复并重”原则,一方面依法开展调查处理,另一方面耐心释法说理,阐明“环境有价、损害担责”的法治原则及非法捕捞对生态系统的长远危害。



“我们一时糊涂触犯了法律,对长江流域生态造成了伤害,心里一直很愧疚。”鱼苗放流现场,当事人愧疚地表示,通过法治教育和增殖放流实践,真切感受到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,“今后一定会严格遵规守纪,不仅自己不再触碰法律红线,还会主动向身边人宣传生态保护知识,争当长江生态的守护者。”为确保修复效果,两人在水产专家指导下精心选购鱼苗,让每尾鱼苗都能适配长江水域生长环境。
此次活动是团风县“恢复性司法实践+社会化综合治理”生态保护模式的生动实践。县公安局副局长谌青松表示:“让破坏者亲身参与生态修复,既弥补了环境损害,更起到了深刻的法治教育作用,让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。长江‘十年禁渔’是守护母亲河的重要举措,对于非法捕捞行为,既要依法严惩形成震慑,也要引导违法行为人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,实现‘办理一案、治理一片、警示一方’的效果。”
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中队队长何智焰表示:“下一步,我们将持续加大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非法捕捞、销售禁用渔具等违法行为,同时不断完善生态修复机制,鼓励更多违法行为人通过增殖放流、公益服务等方式弥补生态损害,凝聚全社会共同守护长江碧水的合力,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。”
股票配资平台的行情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